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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监管局关于陈聪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时间:2026年09月30日14:01:27

2026年09月17日,北京金融监管局关于陈聪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公告内容如下:


(资料图片)

北京金融监管局关于陈聪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京金复〔2026〕536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核准陈聪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民银报〔2026〕17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陈聪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北京金融监管局

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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